近日,云南昆明,钱某和朋友在家喝酒打牌到次日凌晨2时许,次日中午钱某吃午饭时又与朋友喝了白酒。午饭后,钱某前往酒吧打牌喝酒玩到傍晚。当日21时许,朋友邀约钱某到张某经营的烧烤店继续喝酒。酒过三巡,钱某不胜酒力,靠在其中一名朋友身上,随后朋友将其送回家中,安放在沙发上躺好后,交由其妻照看。很快钱某的妻子发现,醉酒的钱某喊不应声,慌忙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经医务人员检测诊断,钱某已死亡。
经司法鉴定,钱某的死因被认定为急性乙醇中毒,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0.34mg/100mL。钱某的亲人将烧烤店的经营者张某诉至法院,索赔14余万。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张某作为烧烤店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在钱某几人到其店内吃烧烤且醉酒的状态下,应更加注意。特别是钱某喝醉后,其虽已电话通知钱某家人,但仍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与其过错适当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烧烤店赔偿钱某家人经济损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