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被执行人在酒店为孩子举办周岁宴的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出击,不过面对这样的场合,是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还是选择“有温度”的方式?近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在这样一次特殊的行动中做出了善意执行的选择,在不影响当时气氛的情况下,促使被执行人将收到的4万元礼金全部交给申请人,并达成了归还剩余款项的方案。
当天,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张某称发现被执行人杨某的下落,并告诉法官对方将于当天中午在句容某酒店为孩子举办周岁宴,要求法院尽快采取执行措施。
原来,张某曾向杨某供应混凝土,杨某陆续支付了部分款向,但截至2017年9月双方结算时,其尚欠张某13万元。杨某在出具还款计划后,未支付任何款项,后张某多次索款,杨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于是,张某向江宁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张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冻结、查封了杨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网络账户等,并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句容的一处不动产,执行到位1.5余元。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法院于2021年10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因再次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线索,执行法官确认该消息后,立即前往现场采取执行措施。
在前往执行现场的途中,执行法官确定了本次执行方案。考虑到为孩子办周岁喜宴的特殊情形,从尊重传统风俗角度出发,法官决定“先礼后兵”,尽量不影响当日喜庆气氛。为此,执行法官一行人到达酒店后,特意将警车停在停车场的偏僻角落。张某到喜宴现场辨认锁定被执行人杨某后,执行法官身着便衣走到杨某身边,低声对杨某说,“我是江宁开发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请出来一下”。满面喜气的杨某听到这句话后顿时面色凝重,随即跟随法官来到停在酒店外的警车内接受谈话。
经过法官释法说理,杨某认识到自己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表示现在确实缺乏履行能力,会在喜宴结束后用全部礼金偿还债务,剩余的款项将由其找亲友提供担保。张某接受了杨某的履行方案,并同意对方先回到喜宴现场招待宾客。杨某按照要求在喜宴结束后,立刻将当天收到的4万元礼金交给张某,并由其亲友作为履行担保。
“‘终本’不等于结束,执行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仍会对案件进行管理。”法官提醒,作为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只要有相关线索,法院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