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所谓的艺术吗?不是典型的儿童色情……”陕西西安,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事件,有网友曝光,在当地一商场艺术画展涉儿童色情,有很多家长带孩子去看展,结果都是涉及成人动作,以及性器官暴露的儿童色情插画。
目前商场回应展览时间较短,已经及时撤下。同时,政府方面已经介入,画展的创作团队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作为场地提供方,目前中大也在等待调查结果。
(素材来源于时间视频,笔者稍作整理)
看来守牢意识阵地形态太重要了!目前虽然不知道里面是否牵涉各种利益关系,单纯就涉及儿童色情展插图览能够公开,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主管部门有没有认真进行审查?场地的提供方为什么会开绿灯?有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
对此,视频曝光之后,立即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表示对此行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对相关人员予以严惩!“该判刑,那些污浊的文字,是别有用心!是国外势力!严查判刑!”“这算是聚众传播淫秽刊物吗?不处罚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该如何评价?
第一,所谓的画展以艺术为名,其实可能涉嫌儿童色情,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很有可能涉嫌违法!
实际上,从画展中展示了系列作品来看,或者说从创作者的初衷本意来说,对于社会大众来讲,正确认识“性”也没有问题,如果展览明确打着与“性”相关的话题来开设展览其实没有问题,但如果以“可爱”“卡通”的名义误导家长带着小孩来观看,那就是展览本身的问题。
尤其是,插图画展公开展展出,并且没有明确限制感染范围,并且没有明确限制未成年人或者儿童进入,商场这个公共地方人来人往,有多少小孩受到色情插画毒害?
比如说,从备受网友热议的几张作品来看,有些作品确实打擦边球,图片中有明显的性爱动作,这种不良的社会取向。对此,不少网友愤慨的表示,管这叫艺术,更无耻的是,这什么狗屁艺术画展的分明在传播儿童色情?
第二,插图设计师或者相关展览方、组织方甚至场地提供方,很有可能涉嫌违法!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先来看插画设计师有可能涉嫌哪些违法犯罪?
从系列插图情况来看,插画中有裸露男童性器官以及生殖器勃起的内容,有外露女童内裤的内容,有男童触摸女童胸部、拉扯女童裙子等内容,涉及儿童色情,属于传播淫秽物品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轻则涉嫌治安违法,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法律责任;重则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比如说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制作、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那么,有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为例,根据《刑法》第346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其次,除了追究插图设计师的责任之外,重点要关注画展的组织方、策划方等相关主体,又涉嫌哪些违法犯罪?
先说结论,同样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比如说,我国刑法第363条规定了“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插画内容负有审核、批准等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前述犯罪行为的,就可能触犯“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并且,即使没办法追究画展组织方、策划方刑事责任,要可能追究行政违法或者是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
具体到本事件中,画展的组织方、策划方,包括场地提供商场,在举办画展之前,必须对相应插图进行审核,不管是因为工作疏忽,没有审核还是故意打擦边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实上,对涉未成年人插图作品采取严格审查标准,对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行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应有之义。采取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并无不当。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更是的民族未来!色情画展害人不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去办的这样残害小朋友思想的画展?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喜欢大家都能够擦亮双眼,关心孩子健康成长,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入侵,决不允许任何人毁坏下一代!
商场回应艺术画展被指涉儿童色情#商场回应艺术画展被指涉儿童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