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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身体不适回家办公猝死被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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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身体不适回家办公猝死被认定工伤
近日福建福州,员工身体不适回家办公,猝死法院认定工伤。
男子身体不适,请假回家办公猝死,手上还抓着一份工作材料。
人社局:病发时不在工作岗位,不算工伤。
法院驳回:在家加班,应视同工伤。
因为工作伤亡,就应该是工伤,不论场所,法院判得好,大赞。
唉……现在各种加班!年轻人为了生存苦不堪言!不得不加班!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仅要赔还应该多赔点。不然后来者不会为你卖力了。
加班猝死要判定公司布置工作是否,对死者造成过长期的工作压力,不应单纯以出事地点认定是否工伤。我们的工伤规定要与时俱进进行完善。
上班觉得心脏不舒服千万别回家休息,直接去医院。对你好对你家人也好,这已经不是单独例子了。
在单位或者工厂犯病,不直接回家而是直接去医院,途中死亡的按工伤进行赔偿。
居家办公不算工伤的话那以后别动不动发通知居家办公就行,下了班到了家谁安排工作谁孙子!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都要做扩大解释,只要和工作有关,都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广大网友一定要合理行使自身权利!
人社局对政策理解有问题,法院判决是对的。
法院做出“认定工伤”的判决,应该是基于“视同工伤”的情形之一,同时最大限度地将利益归于员工,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法律会越来越考虑实际情况的!感谢法官体谅劳动人民!
对此,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
欢迎表达您的想法。

民生无小事,万般滋味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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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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