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的存在绝对是买房户所深恶痛绝的,它的存在,意味着老白性要多掏钱买房,同时还要多掏物业费,有的房子动辄十几万到上百万的公摊面积费,这部分面积说好听点是公共区域,公共绿化等等公共设施配套。对于开发商来说,那觉对是香饽饽,铁打的利润,千方百计多算一平米,房屋尺寸不够,公摊面积补上,反正老百姓又不会计算公摊面积的,他们只知道公摊面积大了或者小了。
但是,就算是这样,我依然认为公摊面积不能取消,取消了觉得对咱们老百姓弊大于利。
一,首先取消公摊面积了,开发商利润没了不说 ,建设成本反而没变。谁愿意吃亏干活啊!
二,取消公摊面积了,房屋售价抬高了,和没有取消又有啥关系,只是换了法收费了。
三,公摊面积取消了,开发商降低公共区域建设成本,减少绿化预算,对购房者来说该花的钱都花,买到的房住着还不舒服,简直就是里外不是人。
所以公摊面积不能取消,但也不能让他就这样祸害咱们的购房者,我认为应该相互理解,进退一步。
首先,应该规定开发商合理的公共区域建设利润,即让开发商还有利润,所以公摊面积收费应该收,但是必须和房价区别开来,比如1W一平米的房价,公摊面积按建设成本,在给予一定基数利润给予开发商,那么公摊面积的费用就应该在建设成本2000-3000左右,公摊面积收费4000-5000,这样即能保证开发商整体不亏损,有利润,但是老百姓也可以用同样的品质花少钱。同时,对于过大的公摊面积,予以在减免或者折扣,杜绝开发商虚假公摊面积的计算。
同时在收取物业费用的时候,也应该规定公摊面积的费用,不能大于房屋使用面积来计算,对于公摊面积太大,应该予以一次折价或者干脆不收取的政策,这样也能保障后期购房者使用的物业生活水平不下降,品质生活得以保证,钱也尽量少花。
总之一句话,开发商不能收到公摊面积的钱绝对弊大于利,没钱谁给你建设公共区域嘛,但是把公摊面积按公摊面积的价格来算钱,并且按区域特性进行规范化定价,让开发商不亏本,让购房者尽量少掏钱才是决绝公摊面积的上上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