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信阳市潢川县公安局民警赵淼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3岁。
赵淼同志出生于1969年3月,生前任潢川县公安局行政审批股股长、二级警长。
近日,潢川县检测出新冠阳性患者。疫情就是命令,赵淼在带领民警开展全县核酸检测点执勤工作的同时,他还主动请缨,积极参加夜间的巡逻防控工作。
8月29日上午9时许,正在潢川县行政审批中心工作的赵淼突然晕倒在办公桌上,后被120送到潢川县人民医院急救。当天上午10时28分,赵淼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赵淼生前工作照)
据了解,入警32年来,赵淼先后在潢川县基层派出所、国保大队、出入境管理科、行政审批股工作。他共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多次荣获市、县级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