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部门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攻关任务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8月1日发布,围绕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通知提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在强化要素支持方面,通知明确,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尽快形成更多示范案例。
在加强法治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开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对社会公布。
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通知明确,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
在营造良好氛围方面,通知还提出,分级畅通涉企投诉渠道。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摘要)
促进公平准入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责任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延长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至2023年底。加快合同款支付进度、运用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强化要素支持
●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税务总局、财政部)
加强法治保障
●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责任单位:司法部)
优化涉企服务
●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责任单位: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新京报制图/许英剑
解读1
若干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8月1日发布,围绕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在当天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若干举措出台的意义,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发布。为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介绍,若干举措围绕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意见关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等重点政策有效落实落地。
“若干举措坚持问题导向,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王善成说。
解读2
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
在强化要素支持方面,若干举措明确一系列政策,包括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说,税务部门将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
此外,戴诗友介绍,要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助力民营企业缓解产业链供应链不畅难题。
解读3
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近年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取得一定进展。王善成说,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若干举措明确,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王善成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若干举措还提出,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推动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机制,让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推出注销便利化的多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
据新华社
原标题:多部门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攻关任务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8月1日发布,围绕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通知提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在强化要素支持方面,通知明确,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内,将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尽快形成更多示范案例。
在加强法治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开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对社会公布。
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通知明确,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
在营造良好氛围方面,通知还提出,分级畅通涉企投诉渠道。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摘要)
促进公平准入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责任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延长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至2023年底。加快合同款支付进度、运用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强化要素支持
●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税务总局、财政部)
加强法治保障
●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责任单位:司法部)
优化涉企服务
●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责任单位: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新京报制图/许英剑
解读1
若干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8月1日发布,围绕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在当天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若干举措出台的意义,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发布。为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介绍,若干举措围绕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意见关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等重点政策有效落实落地。
“若干举措坚持问题导向,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王善成说。
解读2
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
在强化要素支持方面,若干举措明确一系列政策,包括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说,税务部门将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
此外,戴诗友介绍,要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助力民营企业缓解产业链供应链不畅难题。
解读3
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近年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取得一定进展。王善成说,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若干举措明确,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王善成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若干举措还提出,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推动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机制,让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推出注销便利化的多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