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发布上半年小客车目标相关资历审阅成果及复核工作阐明)
关于2023年上半年小客车目标相关资历审阅成果发布及复核工作的阐明
依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则>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规则,2023年上半年个人(含家庭请求人、多车搬运请求人及夫妻改变/离婚析产搬运车辆请求人)和单位的资历审阅成果于4月8日发布,请求人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目标调控办理信息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检查。如对审阅成果有贰言,请于复核请求期(4月9日至4月23日)提出复核请求。具体事项阐明如下:
一、个人和单位请求资历的复核
个人(含家庭请求人、多车搬运请求人及夫妻改变/离婚析产搬运车辆请求人)资历审阅不通过的,可以翻开不通过人员的请求表,检查本市相关审阅部分给出的“审阅失利原因”,并检查请求复核的具体方法。
请求单位审阅不通过的,可以翻开装备目标请求表,检查本市相关审阅部分给出的“审阅失利原因”,并检查请求复核的具体方法。
对审阅成果有贰言的,依据查询到的不通过原因,可于复核请求期限内向相关审阅部分提出复核请求。复核方法及流程可检查“北京市小客车目标调控办理信息系统”主页“就事专栏”的《复核流程阐明》。
二、注意事项
一是复核工作是对审阅不通过的信息进行再次核对,若审阅不通过成果是因为请求人信息填写过错导致的,不应当提出复核请求,可于之后的申报期内修正请求后提交。
二是请求单位、家庭和个人提出复核请求但复核不通过的,不行再次提出复核请求,如需持续请求,应当从头请求。
三是请求单位、家庭和个人对审阅部分做出的审阅成果有贰言但未在规则时间内提出复核请求的,视为抛弃复核,如需持续请求目标,应当从头请求。
北京市小客车目标调控办理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