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淘资源 干货福利 影响新晋商崛起的主要因素:营商环境

影响新晋商崛起的主要因素: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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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的最大驱动力来自企业自身,但企业是社会组织,是在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生存发展的,企业因为其社会贡献而存在,社会也因企业贡献而物阜民丰。政府作为管理社会事务和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专
组织,既承担着使其它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管理责任,也承担着促进其它社会组织增进社会福利并为其提供服务的责任。国有企业也是社会组织,国有企业既有企业属性也有公益属性,企业属性意味着要追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益属性意味着要实现国家调节经济发展的目标。对民营企业来说,作为社会组织既要接受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也要与国企在分工合作中互利共赢。如果把营商环境人格化,那么,营商环境的本质就是政府、国企和民企三者之间的关系。2022年7月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政商关系评价报告2021》列出了中国31个省市政商关系健康指数排名,山西位列倒数第一。2020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共同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9次报告》中,在所调查的291个城市的中国城市营商硬环境竞争力排名中,山西省排名在前100名的城市为太原、大同、晋中、长治,排名200名之后的城市有运城、晋城、吕梁。所以,影响新晋商崛起的外部因素主要是营商环境因素。,一、将政企关系视为官民关系的观念限制了民企的发展空间,1.重官不重商的观念导致民企地位低下,明清晋商的辉煌,其中一个重要的历史贡献也是其辉煌的原因是塑造了山西社会的重商文化。“生子有才可做商,不羡七品空堂皇”的社会文化使优秀子弟以成为商号伙计为荣。但到了21世纪的今天,山西社会则是官本位文化,这种来源于农耕时代乡土社会的崇拜权力、享受官威的文化是落后地区的典型特征之一。从根本上来说,是封闭的环境造成了官员权力缺乏制约机制,普通百姓通过与权力拉上关系即可获得实惠,彼此互为强化,形成一个权力与利益的闭环。一些有才能的人想靠自己努力获得社会认可,或者选择逃离这个环境,或者无奈屈从于权力,在权力约束下在可能的空间里小心争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文化影响下,政企关系自然就成为一种官与民的关系,官员在上,小民在下,民企地位低下,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如果不从根本上通过法制约束权力,将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营商环境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观。,2.对民企的人性本恶假设导致监督大于服务,以官民关系为基础,政府官员及其工作人员就将其工作职责中的管理与服务两项职责合二为一,或为私利,或为公利,或以公利之名行私利之实,将民企视为如果不严加约束就会上房揭瓦的投机分子,对民企的监督大于服务,甚至没有服务的意识。在这种观念引导下,政府为民企提供服务的主动性就大打折扣,总是害怕民企唯利是图无恶不作,自然无法站在民企的立场上考虑其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需要的支持。有人说,山西的招商引资是“山西人民欢迎你,来了山西不由你”,为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也是政府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但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招商引资,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只有招和引,却没有后续的服务和支持,招商引资很难为发展经济发挥其本应发挥的作用。,3.不同所有制企业分别对待导致不公平竞争,国企与民企,从国家的制度设计上来说,本来各有分工,彼此公平竞争。但人们将国企比喻为政府的亲儿子,民企比喻为后儿子。有了好处,先给亲儿子,有了困难,先找后儿子;民企遇到困难,国企财大气粗,不仅不支持,相反或者兼并、或者抽贷;国企遇到困难,则要民企帮忙盘活,等到真正盘活,可能又被扣上侵吞国有资产的帽子;民企与国企有业务往来,国企常常三年五载赖账不还。既然各有分工,就要互相合作,公平竞争,但政府将两种所有制的企业分为一亲一后,区别对待,民企自然无法与国企公平竞争。,,二、机制不健全影响民企健康稳定发展,1.将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的利益与民企效益捆绑的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是理性的,都有趋利的动机,如果没有经济机制激励,只靠观念和道德,难以调动和激发所有人的积极性。政府官员及其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都是从优秀人才中精挑细选的精英人才,如果他们的工作业绩与为企业服务和工作回报之间没有关联或关联不大,他们自然不会把主要精力用于为企业服务。所以如何评价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如何使服务企业与工作业绩评价挂钩,使工作业绩与工作回报挂钩,是一个激励机制设计问题。建立起将他们的利益与所在地所负责的民企的效益紧密关联的激励机制,是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型政府工作效能的有效途径。当前,山西营商环境存在的机制问题之一就是这种激励机制尚未建立或尚未健全。,2.对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的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与企业打交道,为民企提供服务,由于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企业所需要的服务内容,工作人员未必都能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可能有时好心办了坏事,可能有时被不良企业蒙蔽,可能偶有遗漏或失误。如果他们的工作不容出错,一旦出错,只有惩戒机制,没有容错和纠错机制,那就会出现懒政怠政和简单粗暴的胡乱作为,或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或者一人得病全家治病,宁可折腾企业,不能让我犯错等等。这也是当前山西营商环境问题中存在的机制设计不健全问题。,3.国企与民企的竞争与合作机制不健全,国企与民企都是企业,在一个市场上发展,既有正常的业务往来,也有不可避免的互相竞争。但因为双方分工不同,国企既有企业属性也有公益属性,所以国企占有的资源和从事的领域有国家对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性安排,国企与民企在产业范围区分和国家资源分配上应当有明确的界限,也应有商业往来中的制度约束。如果没有界限,民企与国企因资源占有的不对等无法竞争,国企进入,民企只能退出;如果没有商业信用和契约约束,国企依仗大体量,在价格和支付上凌驾于现代信用制度和契约制度之上,与民企在不对等的竞争地位上以大欺小,甚至从中转包业务投机获利等,对民企来说,都是难以承受之重。所以,改善山西的营商关系,建立健全国企与民企的竞争与合作机制也是必要之举。,,——选自《世界晋商发展报告(2022)》,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作者:杨菊兰,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明清晋商的辉煌,其中一个重要的历史贡献也是其辉煌的原因是塑造了山西社会的重商文化。“生子有才可做商,不羡七品空堂皇”的社会文化使优秀子弟以成为商号伙计为荣。但到了21世纪的今天,山西社会则是官本位文化,这种来源于农耕时代乡土社会的崇拜权力、享受官威的文化是落后地区的典型特征之一。从根本上来说,是封闭的环境造成了官员权力缺乏制约机制,普通百姓通过与权力拉上关系即可获得实惠,彼此互为强化,形成一个权力与利益的闭环。一些有才能的人想靠自己努力获得社会认可,或者选择逃离这个环境,或者无奈屈从于权力,在权力约束下在可能的空间里小心争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文化影响下,政企关系自然就成为一种官与民的关系,官员在上,小民在下,民企地位低下,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如果不从根本上通过法制约束权力,将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营商环境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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